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材 料 之 三 十 三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4月20日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陶积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检察产品。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把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防范风险。深入开展防范打击暴恐、邪教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打击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
加强司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治欠保支”专项监督活动,会同县住建、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守护农民工“钱袋子”,对未及时缴纳保证金的建筑业主逐一开展检察约谈,督促缴纳保证金50余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紧盯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救助困难家庭,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依法严惩侵害农民群众财产权的犯罪,从严从快起诉危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赌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件28件42人。
加强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产权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准确把握涉企案件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办理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7件11人。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司法需求,提供司法服务10余次,帮助强化产权保护意识,督促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维权。开通产权司法保护检察服务热线,在线受理企业产权保护诉求,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法律监督服务绿色发展。自觉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司法办案实践,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办理滥伐林木、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3件11人。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源头治理,依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均被监督对象采纳,恢复被破坏环境面积约105亩。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行动”①,深挖黑恶犯罪线索,从快批捕涉恶案件5件15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6件36人。依法办理了崔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2件17人,提起公诉县监委移送的司法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案件1件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围绕平安永昌、法治永昌建设,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开通“12309检察服务平台②”,落实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制度,建立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案件7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人(次)。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广泛开展“反对校园欺凌”主题宣讲等活动,落实分案起诉等特殊司法保护制度,对2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司法价值追求,整合优化办案力量,突出办案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诈骗等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95件132人,批准逮捕82件1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50件369人,提起公诉174件230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办理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贿赂案件6件8人;有序对接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办理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追诉漏犯4人,追加遗漏罪行12起;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件1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2件58人;改变侦查机关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决定逮捕2件2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件,依法提出抗诉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强化了监督实效。
做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对审前、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件5人,均被办案单位采纳;对未执行刑罚的4人,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已收监1人;对社区矫正人员虚管、脱管问题,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次,全部得到纠正。
做实民事行政监督。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究、纠正执行违法与支持依法执行并重,助力解决“执行难”。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查阅县劳动监察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督促2家重点企业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加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主动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良性互动共赢格局,共同分析研判案件线索,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③,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公益核心,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专项检察活动,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督促拆除破坏河道环境的瑞腾狐狸养殖基地,依法办理部分企业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案件,督促有关部门收回国有财产432万余元。
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坚决贯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落实检察改革任务,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科学发展。
落实检察改革任务。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优化检察官办案组设置,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办案定期通报制度,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检察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统筹推进其他改革,配合完成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犯罪指控体系,积极探索捕诉一体④、轻微刑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事后评查、综合考评机制,强化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的网上巡查监督功能,杜绝了违反程序法办案和超期限办案,促进了检察权规范运行。建立完善以季度评查为主、月自查为辅、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评查体系,评查案件311件,有力促进了办案质效提升。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和指导把关作用,推行检察官联席会议⑤核阅制度,全年研究案件43件,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通过检察开放日、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等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检察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47件,公开法律文书209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四、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按照“五个过硬”政法队伍建设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内强素能,外树形象,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引领检察干警坚定政治信仰,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通过抓班子、促党建、带队伍,以党的建设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顺利通过达标验收。
推进素质强检。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依托“检答网⑥”“中检网⑦”等平台,按照“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开展网络培训,先后组织干警20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培训班。注重办案能力建设,通过组织观摩庭、精品案件评选、检察业务讲堂、业务竞赛等方式进行岗位练兵,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大年轻干警培养,队伍综合素能进一步提升。
强化从严治检。认真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三纠三促”专项活动,抓日常管理、抓作风转变,确保守纪律、懂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和执纪监督,聚焦重点岗位、关键部门,通过廉政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对干警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突出文化育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巩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成果,定期举办道德讲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契机,征集选送书画作品、编排汇演文艺节目,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干警更加凝心聚力、爱岗敬业,提升了队伍的精气神。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民主监督的结果,也离不开县监委、县法院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尤为薄弱;三是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生态环境工作方面的专业性人才短缺;四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亟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创新发展主题,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幸福永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服务大局,加强司法保障
坚持“两聚焦一结合⑧”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惩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绿色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件大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为民司法,强化法律监督
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在检察办案全过程,树立并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理念,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三项职能,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党的建设引领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完善落实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3+2”模式改革⑩,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刑事案件速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检察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县人大会议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⑾”,继往开来,忠诚履职,以优异检察业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