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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

【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2023-07-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持续抓好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及“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督促落实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近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非学科类28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为期三天的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检查组成员统一行动,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对校外培训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教职员工是否知晓强制报告制度,是否建立预防和处置性侵害、欺凌相关制度,是否违法违规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教职员工是否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规范,监控是否全面覆盖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检察干警现场为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并为前来陪同和接送孩子参加艺术培训的家长发放了家庭教育指导宣传资料,将检查和宣传“双管齐下”,不断做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经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仍有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培训教师对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不够、教室监控设施未全覆盖、视频监控存储不达标、消防设施超压、未及时检验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现场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理念,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持续跟进此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同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以检察之力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协同各部门共同推动建立健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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