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昌县检察院检察官陪同县委领导在除氟车间视察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 “吃了66年的咸水变成甜水了,吃得开心,喝得舒心。”在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水泉子村二社,记者见到在围墙外晒太阳的张德善老人,说起新落成的除氟车间满心欢喜。
“以前在城里生活的孙子回来,都是喝矿泉水,现在开始喝家里的水。”65岁的刘成三老人说起变化,也很有感触。
一份检察建议,解决了水泉子村老百姓长久以来的吃水问题。
2018年9月,甘肃省水利厅和省卫计委的一份通知里,将永昌县列入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名单。随后该县水务局和县卫计局根据文件要求对相关乡镇的饮水进行抽样监测,发现红山窑镇水泉子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氟含量在1.20mg/L以上。
“国家一级生活饮用水氟新标准为1.0mg/L,2019年4月,县疾控中心的抽样监测结果仍显示水泉子村人饮工程的水氟含量为1.21-1.25mg/L,明显不符合要求,”永昌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肩秀介绍,县水务局下属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站负有水质管护职责,却未解决水泉子村饮用水氟超标问题,存在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使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
2019年5月24日,永昌县检察院向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快进度安装除氟设备,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同时建议加强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及时排查治理水源污染隐患,健全完善常态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确保水质安全达标。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加快了水泉子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向检察院回复了办理情况。”永昌县水务局副局长曹万平介绍,除氟车间投入使用后,经过抽样监测,水泉子村饮用水达到国家一级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这个村10个社597户2401人的饮用水氟超标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老百姓的愿望就是我们的工作方向。”永昌县委副书记赵光学表示,检察建议是检察监督方式的一种新手段,促进了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强化了政府机构的法治意识,提升了政府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是促进依法行政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有效途径。
“公益诉讼不一定非要板着面孔去搞。”金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罗新超认为,公益诉讼应该充分发挥诉前建议的作用,做一件就做优一件,做到案结事了,以最小的诉讼成本,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