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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法制报】永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破茧成蝶”

时间:2020-11-20 来源:永昌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张雪琴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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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围绕绿色环保、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紧盯重点领域行业,坚持在经济建设中保护公益,在办案中强化社会治理,办理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共审查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采纳回复整改率达100%。在扎实办理案件的同时,致力于文物保护、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共事务管理“等”外领域进行有益探索,取得了新的成效。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永昌县检察院坚持将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能新的增长点、新的工作亮点来谋划和推进。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公益诉讼有关工作,将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主管主抓并带头办案。要求全院一盘棋、一体化,办公室、法警队等部门为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提供保障。配强公益诉讼队伍,选任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公益诉讼办案组,确保案件办理稳步有序。

坚持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对外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对内强化案件线索移送,制定移送办法,形成合力。今年3月联合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红西路军永昌战役纪念馆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运用无人机航拍对全县1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摸底调查,重点对横贯永昌腹地130余公里的汉明长城沿线实地勘查,对保护范围内随意倾倒垃圾、界桩被毁、任意开耕、挖渠修路等对长城本体造成现实侵害的问题逐一登记,通过实地走访对馆藏文物保护情况进一步掌握,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次,做到底数清、目标明。

严格办案程序,落实精准施策

坚持“一案一策”,确保案件质量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按照一评估、二立案、三调查、四磋商、五整改、六结案的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步骤,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缜密磋商,认真分析研判,对可以即时整改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即时整改,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汉明长城保护、古遗址古建筑保护、革命文物保护、馆藏文物保护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立案审查。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有针对地提出检察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开送达,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构建了与各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建议质效。

加强跟踪问效,提升办案质效

实施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问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问题列表回头看,对表销号抓落实,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联席会上下协调,跨部门联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利用永昌县被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的时机逐一整改,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发挥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将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纳入社会防灾体系、社会治安体系之中。目前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海子塔和圣容寺塔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已上报审批,永昌县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已顺利完工,永昌钟鼓楼数字化保护前期勘察项目、永昌县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70万元专项资金、八坝阻击战遗址180万元维修保护项目资金及永昌博物馆新馆建设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已审批拨付到位,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房屋产权置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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