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财产是国家发展、民生保障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守护国有财产安全、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的核心职能之一。近年来,检察机关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以精准监督堵塞监管漏洞、挽回国家损失、规范行政履职,全方位筑牢国有财产司法保护屏障。
一、什么是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国有财产遭受侵害、流失、损毁,或者存在重大受损风险,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情况下,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纠错、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监督制度。
该领域公益诉讼核心宗旨是管住国有资产、守住公共家底,针对各类侵占、截留、浪费、违规处置国有财产的违法行为,以司法力量破解监管缺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实现国有财产保值增值、规范管理、合法利用。
二、国有财产受损的常见情形
国有财产范围广泛,涵盖国有资金、国有土地、国有房产、国有设施、财政补贴、公益专项资金、国有文物资产等,日常监管中流失、受损问题隐蔽性强、风险点多,常见违法情形主要包括:
1.国有资金流失:违规发放、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各类财政补贴、惠民资金、养老津贴、专项扶持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税费、规费等国有应收款项应收未收、违规减免、拖欠流失。
2.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土地闲置荒废、违规转让、低价出租、非法侵占;国有房屋、办公设施、公共配套资产长期闲置、私占私用、违规转租变卖,造成资产贬值损耗。
3.国有公益资产受损:公共租赁住房、惠民服务设施、公益配套设备等国有公益资产监管缺位,被违规占用、擅自改造、闲置废弃,丧失公共服务功能;国有文物、国有文化资产因疏于管护出现损毁、流失风险。
三、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履职方式
检察机关坚持“诉前实现保护目的为最优司法效果”的工作理念,构建“排查发现—督促整改—跟进监督—诉讼兜底—源头治理”全链条工作模式:
四、群众举报渠道与普法提示
国有财产保护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侵占国有资产、挪用国有资金、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监管部门怠于履职等损害国家利益的线索,均可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
检察机关将持续深耕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领域,聚焦民生关切、紧盯监管短板,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个案纠错、源头治理,坚决守住国有财产 “公共家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举报方式:12309 检察服务热线、12309 中国检察网、检察机关线下信访接待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