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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守公益 -永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五周年综述

时间:2022-08-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五年来,永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份。其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6件、食品药品领域案件6件、“国土国财”领域案件8件,办理公共安全、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案件9件。

一、聚焦环境保护,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生态红线和环保底线。

一是深入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监督检察。2017年就央视报道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涉及永昌县“马营沟煤矿下泉沟矿区已要求关停,但仍然坐等观望”、“水电站生态水下泄流量监管缺失”等生态环境问题,专门成立“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多次深入祁连山腹地,实地查看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采矿类项目点18处、旅游开发项目1处、水电开发类项目3处,并调取了相关采砂许可审批手续及现场影像资料。经筛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相关项目情况,针对马营沟煤矿残留设备的拆除和植被恢复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办理上级院交办案件3件。经实地回访查看,项目覆土及生态植被恢复工作均已按要求完成,人员可到、目光可及之处的环境污染问题均整改到位。2018、2019年高检院和省市院专项工作组就全县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针对河湖“四乱”突出问题,永昌县检察院联合永昌县水务局开展摸排检查,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开展水源地清理排查活动,督促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共办理河湖清“四乱”案件8件,强化全县河湖生态管理保护2019年对于建筑公司、村民修建路面和房屋在河道取砂形成砂坑,采砂回填不规范,河道河床回复不到位的问题,深挖线索,立案审查,督促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对于金川东村河面非法建筑影响行洪安全的问题,多次到现场后了解到违规搭建简易浮桥的尚某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他因病致贫后靠政府精准帮扶政策以养羊为生,且搭建浮桥是为家人通行、牲畜回圈等,若将浮桥拆除,导致尚某某全家无法通行,养羊事业无法经营,生活生产陷入瘫痪,存在再次返贫的风险。办案人员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与专门部门科学研判,多方沟通协调磋商,保留了铁木混合材质跨河桥,拆除了木质浮桥,真正做到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兼容,助力脱贫攻坚彰显法律温度。2021年对于河西堡镇韩家峡村农家乐乱占水域滩地影响河道环境和行洪安全,积极发挥公益职能,与水务部门和属地乡镇溯源究因、释法说理、直面问题、共商对策,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衔接,协同行政机关对业主释法说理,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发力,促使业主自愿积极拆除农家乐全部违章建筑促使河道整洁畅通。

三是主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永昌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乡村清洁,以实际行动为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检察力量。针对永昌县朱王堡镇辖区内存在焚烧秸秆、残存焚烧树桩、遗留大量农膜等问题向朱王堡镇发出检察建议,促使乡村环境得到保护。针对水源镇、六坝镇、红山窑镇辖区存在耕地上堆放大量农膜及焚烧秸秆的问题,向相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经过整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得到极大改善。针对永昌县水源镇西沟村西大滩堆放约6万吨尾菜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协调环保部门、乡镇政府、相关企业及当地村民代表多次实地查看、沟通协调,找问题、提措施,并建议环保部门现场送达整改意见书。水源镇人民政府积极履职,督促某某公司等相关企业对西大滩的尾菜进行晾晒和清理,并按环保部门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西大滩堆放的尾菜明显减少,该区域生产生活环境显著改观,尾菜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明显减轻,乡村环境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针对农资经营点存在经营场所未悬挂农药经营许可证、在售过期农药、农药包装废弃物台账空白、农药与农作物种子混放等问题,向永昌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通过整改,推动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市场环境,保障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二、牢记为民宗旨,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重点。

一是全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2019年对于红山窑镇水泉子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氟化物含量超标,严重影响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问题。联系专门机构对该地饮用水进行抽样检测,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召开联席会议,适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在市县水务部门的努力协调下,按期建成价值200余万元除氟车间一座,安装氟处理等配套设施,经相关机构抽样检测,处理后的饮用水氟含量达到国家一级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

二是着力护航网络餐饮安全。针对全县美团、饿了么2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安全衔接机制不健全、消毒设施简陋、食品安全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向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共治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线上线下“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努力净化青少年“小饭桌”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青少年食品安全问题,把“小饭桌”安全纳入监督范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周边小食店、小商铺及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场所进行走访摸排,重点对经营单位持证情况、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和索证索票等环节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食药监管部门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即时进行整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坚守职责使命,强化国土、国财公益保护

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办理国土、国有财产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土地资源等。

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保障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作为突破口,听取反映情况,调取台账资料,审查证据材料,立案办理案件,拓展案件培育。对于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等国有资产征收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督促人防办等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依法追缴国有资产38.0837万元,有效避免了国有财产遭受损失。

二是紧贴当地党委中心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将当地党委、政府关注度较高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底价(竞买保证金)收缴较难的问题,作为办案的切入点发力点,通过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形式助力解决问题,实现公益诉讼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对于永昌某某农业科技公司拖缴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出让底价(竞买保证经)394.1952万元的问题,依法向责任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尽责,按期追缴到位拖欠款。对于永昌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缴纳1559.8680万元的国有土地出让金,致使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问题,积极与该房地产公司、责任部门沟通联系,召开磋商会议,用诉前磋商的形式,协商整改,按期收回全部该笔出让金,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

四、拓展监督范围,探索“等”外领域

永昌县检察院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案件,“积极、稳妥”探索扩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

一是分门别类精准化开展各领域公共安全监督。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保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立案办理2件。对于第一检察部移送的局部路面坍塌造成车辆侧翻和车辆报废造成的交通事故,主动介入进行调查,核查案件线索。对县城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管护情况和矿区报废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影响城市美观安全通行问题,向住建、公安局分别发出一份诉前检察建议,力争办理一案、监督一片、治理一方;针对住宅小区火灾频发的情况,能动履职,先后检查县域内住宅小区,发现“飞线充电”、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遂立案审查,召集住建、应急、消防、社区、物业等单位、部门召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公益诉讼诉前整改协调会议,并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持续性跟踪回访,督促有效整改,现16个物业小区共安装1313个充电桩,施划6366个停车位和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疫情期间秉持“不越位、不缺位、不混同”的原则,对辖区内诊所、执业人员资质、医疗废物处置制度、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安全隐患全面跟进监督整改落实。卫健局自2021年9月6日起对全县196家诊所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频次588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5份,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罚款1000元。诉前检察建议的刚性、实效性,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二是积极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精准性对县域内汉明长城、古遗址、古建筑等文物进行保护,多次与相关文物保护部门联合调研摸排和沟通会商,摸清现存文物底数、发现问题、收集线索,聚焦文物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灵活管用的方式,精准监督立案审查4件,评估线索,1件线索移送上级院,3件案件调查取证后,依法向未尽到监管职责的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及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同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三是深化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根据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部署“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要求,联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红西路军永昌战役纪念馆县域内红色文物及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信息校核,会同职能部门运用无人机航拍对全县1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摸底调查发现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大沽政治部旧址修缮不及时,八坝阻击战遗址管护不到位,各文物遗址均无文保人员专门管护等问题,针对红色文物遗址保护职责中不到位情形监督立案,积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磋商确认相关职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分析研判问题,讨论有效性、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开宣告送达,变“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被监督单位在落实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措施的同时,积极申报红西路军永昌战斗遗址保护修缮及展示利用项目成功争取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2000万元。为进一步强化监督质效,永昌县院持续性跟进监督,截止于2022年3月,八坝阻击战遗址、大沽政治部旧址、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等多个红色文化遗址均有较大程度的修缮、建设。保护红色文物,大力弘扬红色革命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先后有145200余人次在永昌县接受红色教育,520多个团体共42800余人次参加党史教育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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