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永昌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阐明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地位、主要职责、基本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2022年7月22日,甘肃省委印发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党中央《意见》落地落实,推动法监督职能更好地发挥,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提供了遵循和行动指南,也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要不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向县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履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及《实施意见》,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调度会、部门工作会议等,多方位多频次开展学习讨论,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实质,找准当前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落实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述廉“五步工作法”,进一步研究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深入推动“六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全县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要强化总结提炼,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果,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不断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讯问合法性核查机制,不断完善派驻检察制度、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要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机制,要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审判监督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四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要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素质能力提升,积极发挥头雁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带头调研、带头学习等,切实发挥以上率下作用,要切实发挥培训实效,找准队伍短板,按照“按需所培、按岗所培”的原则,发挥好“十大业务教材”作用,分层分类科学制定检察干警教育培训计划,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探索建立轮岗工作机制,培养“全能型骨干”,全面落实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兼职检察官助理作用,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警、担当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