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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

永昌检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食药安全保护

时间:2023-12-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紧盯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深化能动履职,以打击涉食药安全犯罪和行政执法监督为根本,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源头治理,切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火墙

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构建案源发现、刑事捕诉、公益诉讼等全方位格局,通过建立完善与行政执法单位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动态交流、业务研讨机制,融合推进一体化履职,使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今年来共办理食品安全一审公诉案件6件12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4人,针王某某、陈某某二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展开立案调查,并依法履行公告程序,二人主动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3.9万余元。

强化联合检查,加强综合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按照“保供应、保质量、保价格”要求,结合地域特点,以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学校、药店、食品加工作坊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格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净化食品药品市场,有效推动形成联合整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强化检察宣传,扩大办案效果。严格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逢六上街”开展法治宣传、“知识产权进机关”“法治副校长进校履职”为契机,组织干警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主流媒体等途径,对近年来办理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典型案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营造了检察机关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之以恒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诉源治理,持续用检察工作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常态化、重点化工作来抓,为平安永昌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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