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永昌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扩大),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会议,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金昌市委第九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永昌县委第十六届五次全会暨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一要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掌握工作要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市委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县委治理修复促生态融合目标,积极履职、精准监督,以检察之力书写建设美丽永昌新篇章。二要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提升案件质效。要结合县域县情,重点对祁连山生态保护、荒漠化综合防治、水资源保护等进行全面走访摸排,实时掌握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小专项”推动“大治理”。要运用好“益心为公”平台,充分调动公益诉讼观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积极性,拓宽案源。要充分利用集中宣传日、“逢六上街”等活动,加强对公益诉讼制度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参与度。三要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积极加强与环保、自然资源、水务、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开展摸排检查,共同破解环境保护难的问题,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要健全跟踪反馈机制,保证检察监督质效。要认真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强化对检察建议跟踪反馈,及时了解检察建议的采纳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