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未成年人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目标,融合“四大检察”一体推进,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转变未检理念,用专业化办案监督助力“护苗”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晨曦未检工作室,积极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一是树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意识,立足刑事案件审查深入挖掘保护线索,同时针对刑事案件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结合多部门联合专项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涉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二是通过“检察建议+专项联合行动”,全力助推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堵塞未成年人保护漏洞,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救助工作,积极摸排涉未成年人抚养、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线索,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给予重点关注,积极实施司法救助,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
二、聚焦司法办案,倾力彰显检察温情助力“复苗”
一是始终坚持对罪错未成年人“宽容而不纵容”的原则,在案件办理中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用足用好未检特别程序,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以司法温度充分释放司法政策效果。二是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到依法应当逮捕的逮捕、应当起诉的起诉,从快打击、从严惩处。三是强化案件办理中家庭教育指导效果。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或不到位问题精准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跟踪“令”的落实见效。同时做好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及法治教育工作。四是注重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借助已建成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妥善开展心理干预和综合司法保护。
三、强化法治教育,实现全方位保护助力“塑苗”
一是持续将法治进校园作为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举措,落实做细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有的放矢的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二是充分释放互联网宣传效能,利用“晨曦未检”守护平台和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检察门户网站,围绕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宣传,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三是检校携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促家长履职尽责。以《家庭教育“随身充”》为宣传载体,通过与学校联合实施“刚柔并济”的家庭教育综合措施,为家长赋能,督促监护人重视家庭教育、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道阻且长,未来可期。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制度优势,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融合式监督理念,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抓手,精准运用各项检察监督手段,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全面、做极致,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