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活动 > “三抓三促”行动 > 正文
“三抓三促”行动

【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以检察履职谱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篇章——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

时间:2023-05-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两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抓手,将法治宣传教育、检察业务工作、检察文化建设、干警教育培训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切实加强组织建设、理论武装、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引导干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创建工作思想根基。永昌县检察院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作为创建工作重要措施,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学习、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精心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习做表率,带动全院干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全院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通过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思想认识,凝聚思想共识,引导干警树牢“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汇聚创建工作强大合力。院党组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印发《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和要求,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结合“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行动,把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入融合、统筹推进,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三是融合检察职能,打造创建工作亮点特色。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突出创建工作检察特色。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的犯罪,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平安永昌建设,深度参与重大涉稳风险排查化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聚焦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线索查办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落实首办责任、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办理、定期通报等制度,深入推进“控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造文明、规范的接待窗口,耐心接待各族群众来信来访,并结合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律师调解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检校合作”“检社合作”,建立常态化履职机制,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切实做“活”检察文化,依托党建活动室、院史陈列室、传统文化长廊、办公楼文化长廊,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党建文化、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公益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发挥检察文化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宣传阵地,引导干警增强文化自信。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开展民族政策知识宣传普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结合法治进校园、走访民营企业、重要节点集中宣传等活动向群众讲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民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