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将法治建设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强化监督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将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履职。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从政治上着眼”要求细化体现在推进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理论学习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实际行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检察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制定《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具体举措,形成“检察长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以高质效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保护辖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企业发展的“法治护航人”。发挥知识产权办公室作用,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模式,办理涉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情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并回复。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辖区企业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司法需求,助力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通过“定期坐班制+订单服务”方式,选派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定期入驻法律工作站,立体式、多方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
坚持依法履职,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的效能。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坚持以监督促规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联合评查工作,重点围绕执法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准确性、法律适用规范性等方面,对全县2023年至2025年办结的3000余件行政执法卷宗进行全面检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缺失等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监督优势,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制发检察意见书11份,建议行政处罚18人,切实消除追责盲区,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难题,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共治合力。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规范做优刑事检察,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针对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5件,类案纠违型检察建议8份。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依法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流程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2件,提请抗诉后法院依法改判。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
深化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针对法院送达超期等情形,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件;针对合议庭组成不规范、审理期限超期等情形,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针对交警部门超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办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被监督单位均采纳并回复。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1件,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处罚18人,行政机关均采纳并作出行政处罚,切实解决不刑不罚问题。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家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磋商结案8件。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药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走访文物保护部门开展座谈,摸排县域内现有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底数建立台账,针对水泉子墓群防护保护不到位监督线索受理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磋商形成一致意见,共促文物保护。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依托12309“一站式”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人(次),接听12309热线电话150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13人(次),院领导接访67人(次),阅批群众来信5人(次);完善“控告申诉+业务部门”联合化解信访矛盾机制,院领导包案办理5件。全面入驻永昌县综治中心,制定《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方案》,明确8项工作职责,采取“随驻+轮驻”工作模式,集“诉调、访调、警调”合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共治,截止目前,共入驻155人次,接待来访12人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着力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多元救助主体的“1+N”司法救助新格局。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进一步完善对检察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案件办理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强化流程监控,实现案件全过程可追溯、进度可视化。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案件自评与互评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将工作约谈作为防微杜渐的重要抓手,切实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积极开展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案件29件,持续深化阳光司法。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严重暴力犯罪、邪教犯罪、“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提起公诉23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掩饰隐瞒犯罪高度警惕,提起公诉35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做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积极打造“4+3+N”体系的2.0版“番禾”未检特色品牌,“番禾未检”工作室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完成县检察院驻朱王堡镇检护少年助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暨永昌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升级改造,投入运行以来共接待参观学习16场次;联合教育等职能部门对28所校外培训机构及62所托管机构进行检查开展专项检查2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县域内60余家经营娱乐场所(包括台球室)开展集中清查8次。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的机制仍需完善,跨部门协作效率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宣传的精准度和创新性不足,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能力与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仍有差距。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狠下功夫,力争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精准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立足诉讼监督,不断优化执法司法环境。以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满意度为落脚点,聚焦法律监督工作主线,通过司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质效。进一步更新宣传理念,创新法治宣传模式,聚焦新业态、新领域完善普法内容,不断探索新时期普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打造精准普法品牌,落实普法责任,竭尽全力将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四是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