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使河湖清“四乱”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河清湖澈,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从源头治理上做文章、下功夫,积极探索河湖管护新路径,强化工作措施,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办结一起“农家乐”乱占河道案。
近日,该院对永昌县河西堡镇西大河二级水源保护区内韩家峡村段丁家峡“鱼香苑农家乐”乱占河道,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径直排污入河的水源污染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迅即启动立案程序,现场实地勘查并询问相关人员,固定证据。并及时与水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就“农家乐”乱占河道问题建议水务部门积极履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听取涉案当事人申辩意见。在前期实地走访、现场查看、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进行磋商。经多次向涉案业主释法说理,其自愿拆除违章建筑。2021年3月17日,检察长陶积联再赴现场,提出清源截污等指导意见,督查落实整改情况。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履职,通过座谈磋商有效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帮助解决了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