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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

时间:2023-03-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县十届人大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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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3月3日在永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军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以“质量建设年”为统揽,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主线,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践行立检为民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我们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体现到检察实践中,确保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牢前进方向,引导检察人员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若干措施》,严格按规定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组工作,2021年开始向县委书面专项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主动向县委、上级院请示报告工作24次,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积极打造“1+5+5”党建品牌矩阵,结合公益诉讼检察,以县域5个红色革命遗迹为阵地,打造引领型、实干型、学习型、精细型、奉献型党员先锋队,创建红色先锋模范党建品牌,较好实现了以党的建设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检察工作主要从人民群众满意上看。在执法依据方面,我们践行人民至上,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的内生动力,研究制定了《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表达人民诉求、保障人民权益的制度。在执法规范化方面,以建设人民满意检察院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等制度,确保执法不偏离人民这个中心。在执法效果方面,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把群众的“小案”当作大事,用心用情办好,确定检察为民办实事举措11项。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人(次),信访回复率100%,做到就地及时化解矛盾。

依法履职顾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法律监督职责,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省事”、“县之重点”,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实现政治更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研究维稳安保工作12次,健全制度机制11项;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审查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7件24人围绕实现社会更安定,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赌博、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42件69人,提起公诉31件50人围绕实现人民更安宁,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盗、抢、骗犯罪32件37人,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持续推进“服务民企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检察官常态化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全年共走访民营企业42家,举办法治讲座12场次,更好企业解决涉诉涉法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法治环境,从严把握刑事追诉标准,不捕涉民营企业犯罪2人,对13名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切实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成立知识产权办公室,办理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知识产权案3件,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2份,有效保障企业创新发展

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加大农民权益保护,深入开展“控药残”、农业面源污染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均监督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建立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案件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帮助4名农民追索蔬菜款20.9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应救尽救”“救急为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2件,发放救助金25万余元,同比增长171%,惠及因案致贫当事人,有效巩固脱贫成果,充分彰显司法温度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件,审查办理6件15人,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大力开展农林牧湖草沙专项监督。结合县域种植特点,针对农村田间林网毁损、秸秆焚烧等涉及环境领域的行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份。着力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及时跟进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对在建工程扬尘污水处理不达标等问题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促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监检衔接运行更加顺畅。参加县监委初查的案件会商5次,提前介入职务犯罪2件,提起公诉5人。“枫桥经验”践行更加有效。全天候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强化“一站式”为民服务,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案件8件,促成刑事和解19件23人,着力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推进诉源治理。“检社协作”配合更加完善。同社区联合出台《关于对“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实行公益服务活动的考核办法(试行)》,对35名醉驾型危险驾驶嫌疑人进行公益服务并作出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监督守初心,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检察工作开启新征程,必须主动响应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从检察供给侧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办理刑事案件230件36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人,不捕29人,提起公诉86件111人,不诉78件96人。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该用尽用,规范适用,适用率达到92.0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一审服判率100%切实履行侦查和审判监督职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7件,监督立案1件、撤案3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8件,排除非法证据2件,纠正遗漏犯罪嫌疑人6人,制发检察建议3份。着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坚决防止“提钱出狱”和“纸面服刑”,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看守所、财产刑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5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8件,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22人,切实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持续做“强”。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抓实生效裁判监督,针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积极延伸监督触角,推进民事执行监督,调阅审判、执行案件150件,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4,有效规范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借助民事大数据分析系统,依法办理虚假诉讼“套路贷”案件线索16条。切实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办理支持起诉农民工追索欠款案4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认真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职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全部采纳并回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案件3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稳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在公安交通处罚、强制隔离戒毒、土地执法等领域建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诉前磋商3件,回复整改率100%。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以“监督+调查+普法”的形式,推动农药监管行业治理,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加大“国财”“国土”领域监督力度,摸排线索14,立案审查2件,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1559万余元。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住宅小区消防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制发的红色文物遗址保护诉前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未成年人检察持续做“细”。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人,起诉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批捕6人,起诉6人。依法履职护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校园安全联合监督检查3次,针对校园安全隐患、落实入职查询不到位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份。联合相关部门对网吧及营业性娱乐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针对家庭失教、父母失管导致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新方式促未成年人教育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由1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8场次。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开发“晨曦未检”守护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运行方式,促进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

四、守正创新固根本,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检察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我们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能力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主动接受监督制约。人大监督全覆盖。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依法监督之下,每年向人大代表报送省市县三级院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未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意见建议。社会监督全方位。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监督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37件,聘任检察听证员2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9名,有效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案件公开全过程。全年组织检察听证56件(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1件,确保检察办案全过程公开公正。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政治建院,全面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党组会16次、党组扩大会25次,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能力。落实人才兴院,全面提升干警素能。通过开展业务技能大赛、检察业务讲座等形式,加强常态化培训,共组织干警参加培训320余人次,聆听专题业务讲座33场次,不断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落实文化育院,全面培育检察文化。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永读经典、检阅人生”读书会等活动,切实加强检察干警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提升了队伍的精气神。

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坚持从严治检主基调。紧盯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建立健全以检察官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检察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检察管理更加科学、严谨。坚持逢问必录铁规矩。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全年填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50条,确保检察人员廉洁用权、干净用权。坚持逢节必查常态化。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在特殊时间节点推送廉政“礼包”,开展家访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遵纪守规、依法履职意识。全年未出现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持续深化精准管理。抓牢案的管理。加强执法办案全过程全流程控,定期开展案件评查4次,使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抓牢人的管理。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五步工作法”,通过“亮成绩、晒短板、排位次”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心中有压力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到位。抓牢智慧建设。以“智慧检务”建设为突破口,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现已完成检察办案系统升级、办公及事务管理系统、律师网上阅卷系统等智慧检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云听证”、“码上报告”、移动办公等信息化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优化、强化,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平安金昌建设先进集体”,多名干警获甘肃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全省优秀河湖卫士”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和进步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全县人民的理解与支持,更离不开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配合与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检察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委意见措施,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三抓三促”为契机,坚持“两聚焦一结合”总体思路,对标“业绩、队伍双一流”奋斗目标,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服务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担当作为顾大局上开新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积极融入国家治理,助力反腐败斗争,以更实的举措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民生福祉,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提升工作质效,在全面履职攻主业上敢亮剑。贯彻新时代司法理念、检察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活动的融入式监督,持续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集中力量保重点、攻难点、强弱点、育亮点,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不断高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检察公信力。

(三)夯实发展基础,在持续深入推改革上出重拳。全面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着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做好廉洁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优化检务管理,全面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健全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全面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自我革命强队伍上严要求。持续抓好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抓好队伍管理,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保障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奇迹,实干成就未来。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勤勉履职,笃行不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永昌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报告有关用语注解

 

1.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新时期检察工作总要求,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要求路径。

2.“质量建设年”:最高检提出将2022年作为“质量建设年”,带头促进全系统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3.五型机关”:是指政治型、学习型、清廉型、服务型、效率型机关。

4.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5.“五步工作法”:省检察院于2019年12月创新提出的工作方法,即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

6.两聚焦一结合”:省检察院创新提出的工作思路,即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二者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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