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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1-12-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19日在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军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县委各项重大部署,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忠实履职,积极作为,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

一、主动服务全县大局,贡献检察智慧力量

始终坚持把服务全县大局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社会稳定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找准着力点和支撑点,有力保障幸福美好新永昌建设。

全力投入平安永昌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平安永昌、幸福永昌建设,让永昌成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批捕6人、起诉8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9人、起诉94人;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批捕186人、起诉309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41人、起诉44,确保网络绝非犯罪分子的法外之地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坚持检调对接,促成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34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0余人(次),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案件55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法治宣讲120余场次认真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把保护未成年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投身抗疫斗争,提前介入涉疫行政案件11件,审查办理涉疫犯罪案件1件1人,抽调干警深入抗疫一线,在抗疫战斗中最大限度地贡献了检察力量。

主动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构筑国家西部安全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办理滥伐林木、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19件32人办理环境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督促拆除破坏河道环境的违法建筑69930平方米,清理河道1700平方米,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净、景美的新成效。全面推进“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服务民企8项措施,扎实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走访民营企业400余家,提供司法服务80余次。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产权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批捕36人、起诉29人,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美丽乡村不仅要有“面子”,更要有“里子”,不仅要重数据,更要重质量。我们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等犯罪,批捕23人,起诉141监督立案6件,适时介入12件加大拒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10多万,督促缴纳保证金50余万元,全力守护农民工“钱袋子”。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围绕惠农资金的规范使用,深入全县22个涉农部门、10个乡镇,清理检查涉农资金38项42.92亿元,督促惠农资金精准投放,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加强司法救助,为7名涉案贫困户、贫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5.48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守住脱贫攻坚的底线。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做到有罪的一个不放过,无罪的一个不冤枉。依法起诉涉黑犯罪17人、涉恶犯罪73人、涉恶“保护伞”1人,追诉漏犯13人,发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了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以祁某为首的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包某某、韩某某为首的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监督执行到位黑恶案件财产200余万元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依法提前介入市、县监委案件调查5件,提起公诉8人,为促进全县反腐败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切实维护司法公信,深耕检察主责主业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双赢多赢共赢、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等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和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300件4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38件35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0921514人,提起公诉721965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7人,不起诉395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8件,督促脱管问题得到解决。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6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究,纠正执行违法与支持依法执行并重,认真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专项活动,建立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审查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7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支持起诉民事监督案件1件。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探索支持起诉工作新方式,针对焦家庄中心小学围墙受损影响校园安全一案,协调县教育局、县供销社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了该校安全隐患问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全部得到采纳。依法审查办理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针对乡村卫生室违规输液、行政监管不到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县域内医疗机构自查整改全覆盖,推动了医疗行业的规范发展。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37件,发出检察建议25件。针对网络外卖服务质量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协调监管机制,堵塞了外卖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漏洞,坚决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城区内部分路面窨井盖破损错位、影响通行安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跟踪整改,全力保障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针对县域内住宅小区居民普遍存在电动车“飞线充电”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切实保障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

三、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强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规定制定《中共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定期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省委第六巡视组延伸巡视,全面接受第十五届县委常规巡察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等专项检察工作,积极参加集中联系人大代表活动,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着力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对拟不起诉、拟不捕、司法救助等98件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切实加强内部制约。全面接受上级检察院的巡视巡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部门的监督,突出对党组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进行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案件回访和检务督察,让警示提醒成为常态。健全以季度评查为主,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评查体系,加强执法办案全过程全流程监控,使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检察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紧盯“四化”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狠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抓实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四项任务”“三个环节”,强力整治“六大顽瘴痼疾”,进行了一场力度空前的自我革命,共有9名干警接受了党组作出的处理决定,共建立健全制度机制50余项,推动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深化检察改革。为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水平的司法需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对内设机构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犯罪指控体系,推行捕诉一体、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需求导向,完成检察工作网“云桌面”等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建设,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运用,提升了办公办案效能。加强检务基础保障,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青少年多媒体警示教育中心、法警训练基地,检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不忘初心、勇毅前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司法为民更加深入人心,检察法律监督得到更加广泛认同,5项工作和3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法律监督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需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强化担当,积极履职,奋力谱写永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服务中心大局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检察新作为和新贡献

二、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目标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攻难点、育亮点统筹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充分履行到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深化检察改革,厚植发展基础

全面落实司法改革相关任务,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落实、发展好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着力优化检务管理,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推动检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和高效化。切实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大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为检察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能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毫不放松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以执法办案为中心,通过业务评比、综合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能。坚持从严治检,对检察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人文关怀制度,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实干铸就伟业,奋斗开创未来。立足新发展阶段,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务实进取、奋发有为,为奋力谱写永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有关用语注解


1.“四大检察”:是指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2.“六项重点工作”:是指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

3.“一号检察建议”: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出的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4.“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5.“五个过硬”: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6.“四化”:是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7.“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新时期检察工作总要求,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要求路径。

8.“两聚焦一结合”:是指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这是省检察院党组立足检察职能,在精准研判全省中心大局、深刻把握检察工作形势任务、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检察工作思路。

9.“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十个方面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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