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法治力量守护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安居乐业。
一是深耕法治主阵地,精准普法润民心。聚焦各族群众法治需求,深入乡村、社区、校园,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理育人,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是司法为民守初心,温情履职护团结。坚持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办案全过程,秉持公平公正司法原则,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诉讼权益。在案件办理中,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致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用心用情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对接等便民服务,对各民族困难群众、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帮扶,以检察温情拉近距离、凝聚团结向心力。
三是凝心聚力筑根基,合力创建显成效。该院常态化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座谈交流等活动,引导全体干警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核心要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全体干警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深刻理解“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共同”“五个认同”的重大意义。
下一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检察担当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奋力书写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