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现将2025年1月本院检察长接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
接访领导 |
领导职务 |
1月6日 |
闫财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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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
1月15日 |
赵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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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1月26日 |
赵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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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接访地点:永昌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
二、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改进检察机关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来访须知
1、接访实行预约制,请来访当事人于接访前一日向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预约登记,预约电话:0935-7522000。
2、当事人来访时,需自觉接受安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信访材料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登记,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访。
3、同一案件或信访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须推选来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4、来访人员应如实报告是否患有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
5、接访期间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6、来访群众进入接访场所需严格遵守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来访登记管理规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