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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2-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永昌县检察院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聚焦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蹄疾步稳推进刑事检察工作,在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道路上,以多元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助力永昌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工作领导,着力服务中心大局

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永昌县检察院恪守法定职能,聚焦“高质效”,深入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创新发展主题,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着力服务中心大局,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以刑事检察工作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发挥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永昌县检察院持续深化“三效统一”理念,坚持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依法严惩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侵害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社会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4260人,为平安永昌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打通刑事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的共治渠道,综合运用监督立案撤案、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手段,依法监督、理性监督,注重监督效果,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有力促进了社会治理创新,维护和谐稳定。2024以来,发出纠违类检察建议4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采纳率均为100%

三、落实认罪认罚,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严是震慑,宽是感召。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发挥好认罪认罚制度的优势,规范“宽”的一面,正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永昌县检察院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依法从简从快办理刑事案件,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充分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加强对事实证据的全面审查,严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迫认罪、替人顶罪。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落实,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2024年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率85.5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100%

四、推进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永昌县检察院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一是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立足县域内犯罪结构和社会治理实践,依法能动履职,严格公正司法,以轻罪治理现代化多维度助推县域治理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与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永昌县“一站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试行)》,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刑事犯罪的源头管控、审前过滤作用,不捕10人,不诉36人,不捕不诉案件未提出过复议复核。二是坚持检调对接,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认真开展刑事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布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见听证会,不仅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共公开审查立案监督、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拟不起诉34件。

五、加强工作协同,坚持电诈犯罪“打防管控”一体推进

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2024年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142人,追赃挽损64万元。大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线下组织反诈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组织现场宣讲、现场解答等活动10余场,线上以微视频、典型案例为载体强化宣传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征程万里、重任千钧,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再起新程,深化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中提出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面助力平安永昌、法治永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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