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永昌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会议,在家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坚持守正创新、讲求科学方法、营造良好氛围提出明确要求,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对于全面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征程上推动改革行稳致远、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一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深刻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宣传力度,将学习宣传过程变成深化认识、凝聚力量的过程,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的过程,开拓思路、奋勇争先的过程。二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平安永昌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坚定不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不移地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努力打造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