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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永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展望

时间:2024-12-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永昌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在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今后和未来一个时期,永昌县检察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并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检察之力书写建设美丽永昌新篇章。

一是争取支持多汇报。坚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支持。认真严谨办理建议提案,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会议、联合调研、参与听证,提高对检察生态保护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是健全机制聚合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通过与环保、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手预防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司法合力,共同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及公益诉讼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凝聚社会各界支持力量。注重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实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修复方式,构建一体化保护新格局。

三是服务大局抓办案。结合县域县情,紧盯土壤、水体、大气、固体废物污染等突出问题,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小专项”推动“大治理”。通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不规范、废旧农膜、尾菜腐烂、垃圾乱堆污染环境等问题,办理一批案件,推动职能部门积极整治,建章立制。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针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健全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开展摸排检查,通过办理河湖清“四乱”案件,以水为笔擦亮生态底色,让河湖生态红利惠及千家万户。

四是检察建议强刚性。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之诉、督促之诉作用,在制发检察建议时注重释法说理,建议发出后注重与行政机关座谈沟通,以诉的刚性作为公益保护的刚性后盾,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充分体现检察监督的“尺度”和“温度”。

五是跟进监督固成效。始终坚持跟进监督理念,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刚性,始终把生态修复实效作为检验办案质效的核心要求,对于每一起案件,坚持实地回访,贯彻“请进来、走出去”的理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案件回头看,确保“真回复、真整改”,做实跟进监督。

六是注重宣传拓案源。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全民,需要依靠群众的力量打赢这场环境保卫战。通过“近距离”“面对面”多途径的宣传,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美丽永昌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从而增进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进一步激发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热情。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蓝天、碧水、青山、绿地是人民群众心中的美好向往,而守护这些美好的向往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今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永昌检察将紧密围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守牢生态环境“生命线”,让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群众幸福感指数不断提升,以更大担当更大作为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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