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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保密宣传教育(二) ——假期安全篇

时间:2024-10-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在我们欢度佳节之际,更要增强保密安全意识。保密工作,关乎国家安危、单位稳定和个人前途。在机关单位工作的我们,更是肩负着重大的保密责任。国庆假期,各种活动丰富多彩,人员流动频繁,这也给保密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那么节假日期间出现失泄密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典型案例吧!

典型案例(一)

加班赶活,带密回家

2016年4月底,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朱某利用“五一”假期核对文件,擅自从涉密计算机中将电子稿刻成光盘带回家,存储到家用笔记本计算机中。工作完成后,朱某忘记从计算机中删除。9月初,朱某家人将该计算机送给其刚上大学的表弟唐某使用。唐某重装计算机系统,并将其中的文档(包括上述讲话)发送至朱某所用互联网电子邮箱,造成泄密。

典型案例(二)

假期聚会,口无遮拦

某单位文职人员小周在返乡过节时,参加同学聚会,席间不断有老同学对他献殷勤,奉承他在部队工作前途无量,是同学里的佼佼者,小周十分开心,多喝了几杯之后,就说出了单位涉密科研项目情况和部分领导人员信息,回家后更是在同学微信群里大肆讨论,后被相关部门监控发现,造成泄密。

典型案例(三)

违规操作,网上办公

2013年1月底,某市直单位收到1份秘密级通知,该单位副主任纪某安排工作人员吴某起草转发通知(未标密),将上述秘密级通知作为附件。2月11日,某县直单位收到转发通知。当时正值春节,办公室主任张某考虑到已通知各下属单位,假期工作全在网上安排,就让网站值班员罗某扫描文件,通过内部OA系统转发,造成泄密。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放假期间保密提醒:

放假节前须点密:

放假前要做好涉密载体及设备清点、清退、入柜管理等工作,涉密文件及敏感信息资料严禁在办公桌上摆放,离开办公室前,要确保“清桌锁柜”。

在家办公不碰密:

节假日期间,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以及涉密存储介质带回家中使用,不得在家中提及在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工作秘密,并严格做到“回家不涉密、交流不谈密”。

文件传输不泄密:

不得使用私人电脑处理涉密事项,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QQ、邮箱等网络媒体传输涉密信息、发布涉密或内部敏感信息。

线上办公不议密:

在采用远程协同或者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办公时,严禁谈论涉密信息以及内部敏感信息,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外出旅游不携密:

节假日探亲、访友、旅游期间,严禁携带涉密载体,与亲朋好友聚会时要严防“密从口出”,同时,也要提高反间防谍意识,注意防范境外情报机构或人员的刺探、渗透、勾连、策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永昌检察提醒您:

保密无小事  人人当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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