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作,网上办公
2013年1月底,某市直单位收到1份秘密级通知,该单位副主任纪某安排工作人员吴某起草转发通知(未标密),将上述秘密级通知作为附件。2月11日,某县直单位收到转发通知。当时正值春节,办公室主任张某考虑到已通知各下属单位,假期工作全在网上安排,就让网站值班员罗某扫描文件,通过内部OA系统转发,造成泄密。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放假期间保密提醒:
放假节前须点密:
放假前要做好涉密载体及设备清点、清退、入柜管理等工作,涉密文件及敏感信息资料严禁在办公桌上摆放,离开办公室前,要确保“清桌锁柜”。
在家办公不碰密:
节假日期间,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以及涉密存储介质带回家中使用,不得在家中提及在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工作秘密,并严格做到“回家不涉密、交流不谈密”。
文件传输不泄密:
不得使用私人电脑处理涉密事项,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QQ、邮箱等网络媒体传输涉密信息、发布涉密或内部敏感信息。
线上办公不议密:
在采用远程协同或者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办公时,严禁谈论涉密信息以及内部敏感信息,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外出旅游不携密:
节假日探亲、访友、旅游期间,严禁携带涉密载体,与亲朋好友聚会时要严防“密从口出”,同时,也要提高反间防谍意识,注意防范境外情报机构或人员的刺探、渗透、勾连、策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永昌检察提醒您:
保密无小事 人人当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