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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绽蓓蕾 检察巾帼谱芳华——永昌县检察院巾帼风采展(二)

时间:2024-03-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最美人间三月天,春风含笑柳如烟。在这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这个特殊的节日,我们向广大妇女同胞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岁月如歌,风采飞扬!我们的女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着无悔的青春,她们用真情书写公平,用汗水守护正义,谱写了一卷卷“巾帼之歌”。



道义在肩 初心如磐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刘肩秀



刘肩秀,现任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十九年来,先后在公诉、侦监、民行部门工作,能够熟练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曾荣获“维权先进工作者”、“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河湖卫士”等荣誉。


攻坚克难干公益


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她再次以务实担当的作风挑起了公益诉讼破冰履职的重任。面对困难与挑战,她迎难而上,善学善思善谋善为,敢打敢拼敢闯敢干,以巾帼不让须眉之势奋战在公益诉讼的最前沿。积极带领科室干警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摸排线索、调查走访,用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线索摸排时发现南坝乡西校村东大河主河道内修建的瑞腾狐狸养殖基地影响行洪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立案审查。在审查中,多次同相关责任单位沟通协调,实地查看违建现场,发出第一份生态环境保护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履职尽责,拆除了瑞腾狐狸养殖基地建筑物并恢复河道原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河势稳定和河道畅通。



履职尽责为民生



她并不仅满足于开拓,更看重长效发展,她潜心钻研,不断增强办案技能。2019年得到红山窑镇水泉子村人饮水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她查阅材料,系统学习相关知识,勘查现场,了解县辖区饮用水等情况。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多次与永昌县水务局会商,制作于法有据、合情合理、切实可行的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积极督促永昌县水务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快进度完成除氟设备安装,彻底解决了红山窑镇水泉子村一至十社597户2401人的饮用水氟超标问题。该案也入选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和服务打赢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并被新华社、《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担当作为办实事



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她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不惧难,肯吃苦,敢创新。在认真办好四大传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积极、稳妥的在新领领域进行有益探索。以多个专项行动的开展为契机,规范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农民工、妇女、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她聚焦困扰民生的堵点和痛点,积极开展“窨井盖”公共安全、“飞线充电”安全隐患问题、违法占用消防通道、“消”字号抗(抑)菌剂非法添加等关乎民生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通过听证、磋商、检察建议等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协同治理监管漏洞、盲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公益诉讼磋商程序解决尾菜污染难题、针对一、二级水源保护地河道、水库周围等“四乱”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因为热爱,所以执着,她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践行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考验。办理的红色文物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甘肃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办理的“窨井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管护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推荐为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整治韩家峡农家乐乱占水域滩地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两案,在正义网千案展示专栏刊登;办理的河西堡镇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公益诉讼情况反映》中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美好寄语



只有经过岁月的洗礼,才能沉淀出美好的芳华。愿未来的我仍能不忘初心,回应民之所盼,笃行法之所向,在平凡岁月里,我将无悔无怨对检察事业虔诚作答。民事行政检察坚持“与民同行”,以公益之名,履检察之职,步履不停,用责任和担当交出一份对“检察蓝”的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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