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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时间:2023-11-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1月17日,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组深入永昌县检察院详细了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检察履职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切实维护和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营造平安、团结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深度融合,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细。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永读经典、检阅人生”书香机关建设等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先后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青少年多媒体警示教育中心、一体化听证室,传统文化主题花园,办公楼法治文化长廊等,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助推永昌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精心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宣传文化阵地,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关键节点和检察开放日、走访民营企业等有利时机,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学校、社区、企业、帮扶村进行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爱永昌”APP、“晨曦未检”平台和永昌检察专栏,以图文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知识,让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检察能动履职结合起来,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为各族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定期开展法治讲座,积极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司法”未成年保护体系,建成全市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和“合适成年人库”,全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企发展”专项行动,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密切关注乡村留守老人生活,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整治,先后为联系村老人幸福互助院建设帮扶资金6万元,助力联系村乡村振兴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祁连山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检察、“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为各族群众守护好西部生态屏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针对县域内汉明长城、古遗迹、古建筑和红色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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