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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检察蓝”与“生态绿”的 双向奔赴 —— 永昌县生态修复教育基地揭牌成立

时间:2023-11-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1月10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永昌县生态修复教育基地”揭牌仪式。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永生,永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焦宗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出席揭牌仪式。

“永昌县生态修复教育基地”选址于永昌县五里沙沟,依托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绿化工程,由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永昌县司法局协作建立,是融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该基地的建立,是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践行修复性、预防性司法理念的重大举措,是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司法创新。

“永昌县生态修复教育基地”建成后,将充分发挥打击、修复、普法、警示、惩戒等作用。一是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环境污染等的违法行为人在出于客观原因不能修复、不易修复的情况下,进行替代性修复和异地补植复绿,让其承担修复赔偿的社会责任,达到“毁一棵树、补一片林、教育一群人”的目的。二是将社区矫正工作及危险驾驶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纳入生态修复范围,组织开展补植复绿活动,促进其改过自新,回归和感恩社会。三是以“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抓手,本着“源于损害公益赔偿用之于公益”的原则,为公益诉讼案件损害赔偿提供替代性修复的场地和项目。

“永昌县生态修复教育基地”是检察机关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之举和实践平台,是向全社会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保护理念的重要载体。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与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及相关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用足用好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永昌县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新格局,真正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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