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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时间:2023-11-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委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秉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把厉行节约、环保节能的要求贯穿于工作之中,通过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推行绿色办公办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有效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使节约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荣誉是鼓励,更是前进的动力!此次入选国家“节约型机关”,既是对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节能减排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更好开展节能工作的督促。下一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节约型机关”为契机,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以节能降耗、厉行节俭为抓手,促进机关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将“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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