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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永昌县检察院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时间:2023-10-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永昌县检察院与永昌县公安局双方相向而行、全面发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监督、沟通、协作平台作用,以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协作,促进检察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见效。


一、明确监督配合职责,推进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构建新型协作模式。设置轮班表,人员定岗定责,由第一检察部工作人员每周两次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形成工作台账,确保派驻工作时时有痕,督促落实有始有终。检察官通过实地查阅案卷,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实时查阅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梳理、排查案件线索,对侦查活动进行全面同步监督。

多举措建章立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监督制约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一系列综合配套制度,确立办公室组织架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明确配合重点,督促落实捕后继续侦查、退回补充侦查,相对不起诉案件的检察意见落实,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顺畅高效运行。

二、转变监督理念,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提前介入出实招。充分利用办公室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优势,检察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到主动、适时引导侦查取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办理提前介入案件50余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30余条。对于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案件,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迅速指派检察官介入,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共同研讨、分析案情,在原有证据的基础上,从案件事实、定性、法律适用、下一步侦查取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提前介入效果。

全面监督见实效。依法规范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常态化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情形。同时强化对补充侦查意见、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落实情况的监督反馈。我院刑检部门通过对调取的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监督线索,共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6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份,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公安机关均已整改。

三、深化双向互动,形成一体化办案合力

同堂培训共提升。与永昌县公安局联合举办同堂业务培训,共同提升检警业务能力水平,引导一线办案人员加强学习、提升素能,结合办案积极促进社会治理,截止目前已开展检警同堂培训6次。通过培训,检警双方健全完善了交流互通机制,对有关案件的办理达成共识,同时进一步深化合作,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

联席会议提质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定期不定期组织检警联席会议,针对重大疑难复杂、存在争议的案件,刑检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办案部门,针对案件定性、证据标准、适用法律进行充分讨论,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截止目前,本院依托该办公室开展案件会商60余次,提出不捕不诉意见30余件。

未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纽带作用,进一步凝聚共识,不断深入推进检警协作,共同提升指控证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以现代化法律监督机制和监督能力为平安永昌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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