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精神,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县文化广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倡议书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领域、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为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环境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做绿色生产者、绿色践行者、绿色传播者,携手共建清洁美好家园。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环保袋100余个,接受群众问询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
“山积而高,泽积而长”,为建设美丽中国出一份力,贵在行动,重在坚持。永昌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上砥砺前行,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永昌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世界环境日小知识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我国从1985年起,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开展各项纪念活动。2004年我国首次发布中国年度六五环境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