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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检察院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会议

时间:2023-02-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月9日下午,永昌县检察院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会议,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做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进一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开展了集中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学习研讨是民主生活会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学习成效的一次重要内容,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意志和行动的具体举措,通过学习,确保检察工作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主动学习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理论学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领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等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二要强化对标看齐意识。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持续抓好会议质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查摆突出问题,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确保此次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好效果。三要强化履职担当意识。要心系“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积极主动融入执法、司法等相关环节,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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