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晚节目中,小品《坑》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主题鲜明,直击老百姓内心。这个“坑”被群众投诉多次,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半年仍纹丝不动。而小品由于题材、表现等方面受限,往往只能反映问题,不能在法律及制度的框架下深刻分析背后原因以及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更不能实打实、真刀真枪的抓落实、去整改。检察机关如果发现有此“坑”,是否能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填上这个“坑”呢?

“四大检察”中的后起之秀“公益诉讼检察”便是填“坑”的一把利剑。这个“坑”属于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中的公共安全领域,反映出来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和不作为,可以适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且如果发现存在像“郝主任”这样的“躺平式干部”,对检察建议整改不到位、不重视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向纪委监委移送违法违纪线索,惩治害群之马。
一个“坑”,只是公共安全领域问题的一个缩影,现实中,还有很多潜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不只“填坑”,更全方位守护公益。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就督促职能部门对于建筑公司、村民修建路面和房屋在河道取沙形成沙坑,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局部坍塌路面等问题进行整改,及时保障了公共安全。此外,针对涉及行人“脚底下的安全”的窨井盖,“头顶上的安全”的枯树垂落、线杆倾斜,以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飞线充电”,影响出行安全的报废车辆上路等问题,分门别类精准化开展各领域公共安全监督,面对多个行政机关职能交叉,管理权责不清的情形,通过召开公益诉讼诉前整改协调会议,向多个职能部门制发多份检察建议,力争办理一案、监督一片、治理一方,切实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
公共安全无小事,检察公益诉讼更需要大众的积极参与,如果发现像“坑”这样长期存在影响生活的问题,请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检察公益诉讼,邀您“益”路同行!
检察官普法小课堂: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的法律制度。公益诉讼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