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扩大),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主席发表的二0二三年新年贺词。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创造奇迹”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坚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决心,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为永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之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坚持服务大局,实事求是,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树牢“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就业就是保民生”的理念,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更加有效地维护“六稳六保”。要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链条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力维护永昌更优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永昌发展软实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视工作,扎实推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在服务“三农”中彰显检察机关担当作为。要坚持优化社会治理,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重点打击影响农村发展严重刑事犯罪和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持续开展支持起诉活动,更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积极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领域公益诉讼,加强种业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力为民帮办实事。要深化定点帮扶,紧盯问题,聚焦纠纷解决、产业发展等问题,持续用情用力帮扶,为做好“三农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