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能得到司法救助,感到非常幸运,感谢党、感谢政府……”。日前,被救助人严某接过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荣亲手发放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声音哽咽,连声道谢。

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助者所在村社代表、乡镇领导参加。办案检察官简要介绍案件线索来源、案件办理及社会调查情况、决定给予救助的理由、法律依据。该救助线索在永昌县检察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中发现,经初核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案件情况特殊、急需救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决定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要求“快办快结快救”,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院领导进行了汇报。该案在5日内办结上报审批,5日内县委政法委将司法救助金拨付到位。

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通过国家司法救助为案件贫困当事人送上检察温情和社会关爱,切实帮助残疾家庭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生活,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了实处,也祝愿被救助人严某乐观向上,克服困难,走出案件的阴影,感受美好的生活。
永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国祖要求,为确保救助申请人得到长远救助、帮扶,委托村委会作为监管机构对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检察机关、乡镇司法所、村委会要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司法救助金发放了并不代表案子办完了,要持续做好后续的帮扶工作,共同发挥合力,使救助效果最大最佳最好。
李春荣指出,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作为践行检察初心、使命的重要抓手,是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一项成果。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帮助,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实行优先快速办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社会的温暖;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法官、检察官联系点,把矛盾纠纷摸深摸透,切实将法、理、情融为一体,用心实质性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更好地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近年来,永昌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0万元,有效防止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用实际行动传递了检察温情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