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阳光,灿若霓裳,带给我们恰到好处的温暖与和煦!
这天正是检察长接待日,永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年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一名来访群众赵某某,她因孙女的抚养费执行问题来检察院寻求帮助。“老人家,不要着急,喝口水,慢慢说,我们会尽力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检察长暖心的话语,正如这五月的阳光悄然照进老人的心田,为他点燃了一丝光亮。

该信访案件,检察长指定由一名入额院领导包案办理。承办检察官初步审查认为,该案案件情况可能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经及时与永昌县法院执行庭对接了解相关案情,证实来访人赵某某所说属实,又经走访了解赵某某家庭实际情况,向其属地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司法所、村委会调查核实后,认为赵某某孙女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上报永昌县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向被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

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赵某某接过救助金,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声音哽咽却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但这就是他对检察机关发自肺腑的感谢。

授人以鱼是基础,授人以渔是延伸。近年来,永昌县检察院在全面推行“主动式救助”的基础上,创新构建“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就业帮扶、社会扶助”多元化救助模式,合力帮助受助人真正脱离困境。正如该案的办理中,因受助人身患残疾,该院不单只是发放救助金结案,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对受助人进行必要的身体康复和生活技能训练,尽力解决受助人的长远生活困难,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扶助,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