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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时间:2022-03-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3月8上午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闫财山同志主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焦益民到会指导,在家全体党员参加

会上,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对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听取了2021年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工作情况和检视问题情况,党员们按照四个对照要求,联系实际,查摆了自身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严肃认真、气氛热烈,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焦益民同志充分肯定了党建引领检察业务所取得的成绩就围绕如何创建“政治机关、书香机关、服务机关、清廉机关、效能机关”、打造县检察院党支部特色品牌党建树立全县党建工作标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闫财山代表支部做了表态发言,对提出的问题,县检察院党支部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并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主动担当,立行立改。同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读原著、悟原理,深化理论学习。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要求、树形象,提高自身素质。全体党员要继续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严格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和身边先进典型,认真进行党性分析,继续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生活、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不断提升自身素能。三是抓落实、促整改,争创“五型机关”,支部班子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也要做出相应的承诺,要把问题写到纸上,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切实提高整改效果努力创建“五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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