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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拟推荐金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的公示

时间:2021-12-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金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经民主推荐,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拟推荐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为金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现予公示,如有意见,可通过来电形式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目前共有政法编制38名,工勤编制4名,现实有在编人员35人,机构改革后有五个内设部门,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多年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支持下,永昌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该院先后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2013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4年以来连续三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2016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先进示范院,院党组班子连续多年被县委评为“好班子”,10余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

三、监督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室:8212767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8237608

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8210623

本单位: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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