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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践行法治原则,为县域治理现代化注入轻罪治理新力量——永昌县检察院轻罪治理工作简述

时间:2024-10-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立足县域内犯罪结构和社会治理实践,多维度探索“治罪”与“治理”并重新实践,以轻罪治理助推社会共治共建。

一、聚力推进职能优化,完善轻罪案件梯次治理结构

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情况处理,做到该宽则宽,该严则严。一是明确办案标准,确保轻罪案件罚当其罪。加强对县域内不捕不诉率高的轻罪案件入罪标准研究,充分发挥公检法联席会议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统一常见罪名不起诉标准,完善轻罪案件司法过滤,防止“同案不同办”。2022年以来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等轻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219人。二是探索分组办案,优化案件办理流程。优化刑事办案组配置,积极推动轻罪案件“繁简分流”,对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统一案卷标准,简化法律文书,确定专人或专案组办理,轻罪案件办案周期有效缩减,案件流转速率有较大提升。三是挂牌成立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对轻微刑事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全面优化侦查、起诉、审判运作流程,真正使“简案”进入“快办”轨道,极大提升轻罪案件办理效率。2022年以来共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案件229件。

二、制度护航案件质效,凸显轻罪治理“三效合一”

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落实落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轻罪案件中,集中开展类案认罪认罚、公开听证等工作,鼓励和促使犯罪嫌疑人真心悔罪、认罪服法。自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永昌县院办理的轻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二是实现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全覆形成“出刑入行”处理闭环,避免“不刑不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等检察意见,并跟踪监督处罚全部落实到位,有效解决不起诉惩戒不足问题,提升诉源治理水平,2022年至今向公安机关共制发检察意见58份。三是创新公益服务方式,增强危驾案件治理效能。2022年至今,对81名情节轻微类危险驾驶嫌疑人,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安排其参与环境治理、法治、交通、消防、日常安全宣传、社区文娱项目、制止、纠正违规乱象等活动,并由社区出具考察意见,作为检察机关起诉或不起诉的参考,提升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犯罪,有效维护公共安全。

三、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倾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轻罪案件办理始终。一是深挖和解线索,有效促进轻微刑事案件“案结事了”。通过综合运用刑事和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手段,协同推进轻罪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化解。2022年以来,共促进刑事和解68件,帮助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追回民事赔偿200余万元。二是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法治教育警示性。2022年至今,永昌县检察院对拟相对不起诉的166件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将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公开化,从法、理、情多维度阐释拟不起诉的依据,深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升不起诉决定作出的准确性和司法公信力。

四、精准定位治理重点,切实实现防轻罪于未然

为完善犯罪惩戒和预防体系,建立“广泛宣传+检察建议”的轻罪预防模式。一是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法治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将法治宣传与新形势下网络传播理念相结合,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思路,以检察新媒体为主阵地,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2022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讲座100余次,发放宣传册3万余份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纠正群众错误认识,消除侥幸心理,达到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宣传效果。二是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不断丰富完善现有监督制约机制。在依法监督办案的同时,立足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原则,关注案件背后的“故事”,围绕改善民生、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社会法治等方面对相关单位、企业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其积极履职。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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