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正文
检察新闻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时间:2024-04-23 来源:  作者:李玉潇 点击数:

近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研究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公平正义中承担着重要作用,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思想共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落细各项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持续向上向好。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警理论学习等制度,结合检察长讲党课、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形式,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深学细悟其基本要义和科学内涵,引导干警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清单,着力在“强责任”上下功夫。院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三个亲自”“三个带头”,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坚持靠前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努力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三是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时代主旋律。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立足检察办案,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宣传助力社会法治建设等为切入点,大力宣传检察工作成效。深挖案件资源,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讲好检察故事,生动诠释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和检察为民的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突出检察机关特色,以案为媒做强普法宣传,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普法短视频等方式,使法规政策、法律条文以生动、通俗易懂的形式“飞入寻常百姓家”。四是在检察履职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在检察业务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最高检“以严格公正司法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时刻紧绷“严格依法”这根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夯实案件质量。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发布前舆情风险、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业务部门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前要认真开展个案分析研判,做好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切实加强源头预防。五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重大变革和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切实增强风险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斗争精神,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厉抵制错误言论和不良信息,不断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能力。要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涉检舆情监控、分析、研判、处置工作,确保能够及早发现、快速应对、正确引导、依法处置,增强舆情引导和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防止舆论漩涡和意识形态事件。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