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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聚合优势,铸就永检守“未”工程——永昌县检察院2023年未检工作综述

时间:2024-01-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目标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助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综合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聚力司法办案与精准帮教,提交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新答卷

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到依法应当逮捕的逮捕、应当起诉的起诉。2023年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严格落实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次询问”原则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努力推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坚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提前介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6件11人,对4名未成年做作出不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持续做好帮教考察工作,最大限度的挽救、教育未成年人。

聚力侦查监督与数据应用,打通未成年人性侵保护新端口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观能动性,坚持刑事检察的基础定位,充分运用数据富矿,驱动新时代性侵未成年人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依托校园安全检查及法治副校长入校履职工作获取县域各学校的特殊群体学生数据,并调取公安机关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数据,以未成年人保护监督办案为主导,整合数据进行碰撞与分析,从中发现一起猥亵儿童犯罪案件监督线索。获取线索后,经过调卷审查,成功监督立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本院审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并从业禁止,有效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聚力检察办案与职能延伸,促成未成年人监护指导新跨越

永昌县检察院聚焦监护源头治理,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多元共治,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深入分析梳理,研判家庭监管教育现状。通过深入分析梳理近五年来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家庭教育监管现状,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延伸办案职能,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管缺失、监护缺位等先后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有效提升父母责任意识和能力建设。三是会签联动机制,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2023年协同县妇联、公安局、教育局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精准、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深化检校合作,共促家长履职尽责。畅通学校与家长、学校与检察机关双向沟通渠道,依托学生家长会及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针对特殊重点关注家庭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五是双“线并”行,引导树立重视家庭教育观念。线下设计印制的面向未成年人监护群体的《家庭教育“随身充”》,线上利用晨曦未检守护平台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传应当履行的监护责任和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力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践行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期待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刑事案件审查深入挖掘保护线索,针对刑事案件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统筹推进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是针对永昌县公安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磋商,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严格落实自身对旅馆的指导、监督等治安管理的职责,尤其是对旅馆、酒店、宾馆、民宿等场所携带未成年人开房,是否做好未成年住客“三询问一报备”制度等及时排查整顿。在逐步增强住宿行业自律的同时,防范和杜绝在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二是针对永昌县卫生健康局履行对医疗机构强制报告落实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磋商并监督,永昌县卫生健康局进一步落实了监督责任,建全相关工作机制,畅通医护报告渠道,同时不断加强常规监督检查,并组织县域内医疗机构人员系统、深入学习强制报告制度内容,切实提高强制报告知晓度,确保全系统医务人员熟悉掌握需强制报告的情形,树立了医护人员高度警惕、主动询问、如实记录、立即报告、保护隐私的自觉。


聚力检校合作与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治与自护意识新高度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着力促进法治副校长深度履职,将更富有实践教育意义、更贴近师生需求的法治活动注入法治教育中,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组织模拟法庭1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共组织17名法治副校长进学校普法宣传26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发放宣资料3000余册。并通过在个案中“点对点”释法、“请进来”学法、“走出去”说法,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的同时,引导公众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各方为未成年人保护同向发力。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有机贯通,内外联动、相互协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引领,在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治理工作中“立”“破”并举,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水平,协同各方力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要求、新期待,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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