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永昌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扩大),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会议,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要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充分运用“国家宪法日”“志愿服务活动”等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要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要能动履职服务大局。要胸怀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要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各项服务经济发展举措,以法治力量护航经济发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压实领导负责制,“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要着力打造“司法救助+”多元化模式,加强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力度,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三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要持续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案流程和工作机制,使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有明确、细化的标准可依。四要深入推行阳光检务。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12309举报电话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动态,听取社会各界声音。要强化检务公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公开听证等制度机制,积极推行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外界监督,确保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