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扩大),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准把握精神实质。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为做好今后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全体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自觉对标对表最高检提出的系列司法检察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要坚持能动履职,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要坚持稳字当头、能动履职,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格依法办理涉网络谣言等意识形态领域各类犯罪,依法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准确把握涉疫犯罪政策导向、法律适用,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诉源治理。要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做实企业合规审查,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要依法严惩金融领域犯罪,加大反洗钱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用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要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加强支持起诉力度,有效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急难愁盼;要加大对因案致困被害人司法救助,强化外部沟通和内部协作,将司法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要依法办理涉及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监督案件,切实保障“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维护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要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申诉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切实“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促进“六大保护”相互融通、整体落实,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四要深耕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充分运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做深做实法律监督工作。要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批捕、起诉、自侦基本职能履职,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要持续做强民事诉讼监督,深化精准监督理念,深入推进民事裁判和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升监督实效。要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和“督促其纠正”中加强行政违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更好、更广泛促进社会治理,合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五要深化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落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人员正确规范履职。要不断优化检务管理,围绕“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抓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优化绩效管理,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把握数字中国建设契机,持续加强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要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定期举行新闻宣传、摄影录像等宣传培训,完善宣传奖励机制,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要担起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推进,增强自我发展动能,奋力谱写永昌检察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