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永昌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永昌县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佐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重要探索。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一把手”牵头挂帅,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就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规范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履职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工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需要公检两家密切配合,共绘司法‘同心圆’。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大势所趋。我们将以成立办公室为契机,凝聚共识,以有序有效的侦检衔接、有力有为的侦查监督持续推动办案质效更好更优。”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表示。
永昌县检察院将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措施,重点发挥好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全面提高检警办案质效和执法规范水平,携手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