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柴红霞一行深入永昌县检察院,就2021年“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和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检务督察。永昌县检察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负责案管工作的人员参加。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就2021年“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各项数据逐一进行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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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红霞对永昌县院检务督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解决干警不填报的思想顾虑。要加强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相关制度的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打消顾虑。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确保“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二要进一步明确填报事项。迅速组织学习《甘肃省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规范性审查工作制度(试行)》,弄清楚哪些情况应该填,哪些情况不能填,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系统填报,确保记录报告工作高质高效。三要进一步将填报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察,确保政法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断加深对“三个规定”内容的掌握、精神的理解,严格自觉遵守并落实各项要求,做到“逢问必录”,一件不放过。四要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作用。引导广大干警树立规范意识,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不断筑牢思想方向,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要坚决做到不请托不说情,不越红线,不碰底线。五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要对前11个月的数据回头看,分析研判,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督察、自查自纠等工作,对至今零报告人员,要及时通报约谈,督促干警如实、准确、全面、及时填报。
永昌县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唐荣卿同志表示,通过此次检务督察,查摆出县院在填报“三个规定”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县院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短板,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结合省院通报,再学习,再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把“三个规定”落实好,力争在12月份有新的进展。